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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零”編碼,高效實現主數據模型、主數據維護、主數據分發、主數據質量的全過程管理,為企業主數據管理落地提供有效支撐,實現各業務系統間的主數據共享,保障企業主數據的唯一性、準確性、一致性。
覆蓋數據建模、采集、處理、集成、共享、交換、安全脫敏于一體,一站式解決數據開發所有的問題。
統一指標定義,實現“一變多變、一數多現”的數據管理效果,為企業提供強有力的數字化保障和驅動效應。
企業級智能體平臺,低門檻搭建智能體,靈活編排流程,融合 LLM 實現“問數”、“問知識”
面向企業級數據資產交易運營場景,助力企業實現數據資產的價值挖掘、升值和資產變現。
2024-01-04
雖然數據資產相關產權制度尚不完善,但在數據資產和交易已成發展趨勢
的情況下,依然要探索有效的價值和收益分配方式,避免“反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現象,即因為過度競逐法律規制所賦予的有限權益與
利益分割導致資源分散,權利持有者相互壁壘,難以合作的僵局。
數據資產化和資本化過程本質上是賦予數據有價值、可有限流通等屬性,
因此數據要素可類?于技術、知識產權等要素參與價值分配的形式。重慶市原
市長、復旦大學特聘教授黃奇帆曾提出可以參照知識產權的分配模式確定對數
據財產權的分配比例,對數據變現形成的收益,原始數據生產者與二次加工增
值者均應享有分配權。例如,美國拜杜法案出臺后,形成了將知識產權收益一
分為三,一份歸投資者,一份歸發明者,一份歸成果轉化形成經濟效益的轉化
機構的基本格局。因此黃奇帆建議,互聯網及相關平臺應當將使用平臺用戶數
據形成產品進行數據交易收益的 20%-30%返還給數據的生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