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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數據互聯互通是激發數據要素價值的關鍵。數據要素是一種社會資源,其經歷的采集、匯聚、存儲、交換、分析、使用、銷毀等過程,通常被稱為數據要素流轉。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和發展的動能來源于“流轉”,即獲得數據資源流動性。只有讓數據流動起來,實現互聯互通,讓數據變成真正的“活水”,發揮數據的使用效力,才能最大程度激發數據要素價值。
中央政策和地方實踐相互呼應力促數據互聯互通。從中央政策上看,數據互聯互通逐漸成為國家引導數字經濟發展的方向所在。例如,2022年4月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強調,要加快培育統一的數據市場;2022年10月出臺的《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指南》就統籌管理一體化、數據目錄一體化、數據資源一體化、共享交換一體化、數據服務一體化、算力設施一體化、標準規范一體化、安全保障一體化8個方面重點提出了指導意見,為推進建設互聯互通的政務大數據體系指明了方向。從地方探索上看,除了各地出臺的數據條例以及數字經濟條例均突出“互聯互通”“區域數據協同”“開放共享”等字眼外,相關政府和市場實踐也在順應數據互聯互通的大趨勢。一方面,首席數據官模式逐步推廣。2021年以來,廣東、浙江、江蘇、遼寧等省陸續開展政府首席數據官制度改革試點;2022年,紹興市和杭州市濱江區也相繼推出了首席數據官制度;2022年8月,廣東省工信廳發布《廣東省企業首席數據官建設指南》,開始著力引導數據密集型企業設置首席數據管。首席數據官設立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要強化不同部門之間的數據聯系,構建互聯互通的數據生態圈,發揮不同部門間的數據協同效應。另一方面,數據交易市場互聯互通進一步強化。例如,深圳數據交易所已與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將加強雙方在數據標準、數據場景和數據資源等方面的對接,開啟了數據互聯互通的全新嘗試;上海數據交易所與蘇州大數據交易所也達成了類似合作協議。
建議加快數據要素流轉,培育全國統一的數據要素市場。一是加快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增強數據要素供給能力。健全公共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制度,規范數據共享交換接口建設,打通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與各部委及地方業務系統接口,形成完整貫通的數據整合共享交換體系。健全完善數據分級分類開放制度,明確公共數據開放目錄清單,充分依托已有基礎和資源,建成統一規范、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公共數據開放平臺。二是完善數據交易制度規則,促進數據交易健康發展。補齊數據交易監管短板,制定出臺“數據交易場所管理辦法”,推進數據交易市場的準入機制建設,完善數據準入體系及人員從業職格認證體系。選取北京、上海、深圳等數據資源豐富、產業集中、積極性較高的地方進行數據交易試點,就數據確權、定價、交易規則、場景創新等先行先試,盡快總結經驗并推廣。三是完善跨境數據流動規則,逐步提升對外開放水平。采用“負面清單”的形式列出不允許出境的數據類別,“負面清單”以外的數據允許依法出境,為相關企業主體提供清晰的遵循依據。加快建設跨境數據保護能力第三方認證機構,為有數據出入境需求的企業提供安全能力認證,提高相關主體的跨境數據保護能力。探索推行試點區域數據跨境流動“白名單”政策,強化與其它國家和地區企業的互認,促進認證企業間的跨境數據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