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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11-13來源:豆蔻瀏覽數:248次
互聯網經過30年的發展,如今正處在Web2.0向Web3.0演進的重要時點。
互聯網是人類通信技術的重大革命,對人類社會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隨著當前各類信息技術的迭代創新,互聯網正呈現向下一代互聯網演進的趨勢。這一演進或將引發新一輪的信息革命,進一步深刻改變人們的生活、工作以及社會的方方面面。
在Web1.0問世前夕的1993年,美國克林頓政府出臺“國家信息基礎設施”戰略計劃,大力建設信息時代的“高速公路”,從而獲得Web1.0和Web2.0的全球領導地位。
互聯網經過30年的發展,如今正處在Web2.0向Web3.0演進的重要時點。加強Web3.0前瞻研究和戰略預判,對我國未來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Web3.0是針對Web1.0和Web2.0而言的,代表了互聯網發展的不同階段。Web1.0其實就是第一代互聯網,這時的互聯網主要為網絡媒體,用戶訪問網站,瀏覽數字內容,不過只能讀不能寫,也沒有辦法參與內容創造。
“人需要交互,需要和其他人進行交流,而Web1.0則是靜態的,因此Web2.0誕生了,即交互式互聯網,其主要應用就是社交網絡和電商。”天津大學智算學部教授李克秋介紹,這時網絡平臺的作用就是提供一個基礎設施,絕大多數的數據內容是由用戶創造的,比如淘寶、微信等。

Web2.0允許人們自由地創造各種內容。但是,人們在創造這些內容以及對這些內容進行操作時,必須依賴某個平臺或媒介,平臺雖然只提供了一個渠道,但是所有交易記錄、聊天記錄等都歸平臺所有,而這些內容的實際創造者卻無法享受相關權益。
此時就有人會想,我的交易、聊天數據的所有權應該只屬于我,為什么平臺也能擁有。

2014年,以太坊的聯合創始人以及波爾卡圓點的創建者加文·伍德,第一次公開提出了Web3.0的概念。
Web3.0最特別的就是,用戶所創造的數字內容,所有權和控制權都歸屬于用戶,用戶所創造的價值可以由用戶自主選擇與他人簽訂協議進行分配。

在這種情況下,數字內容不僅是簡單的數據,而是所屬用戶的數字資產,就應得到資產級別的保障。這就是Web3.0,一個自動化、智能化的全新互聯網世界。
互聯網本就是以用戶為中心,隨著技術以及互聯網環境的發展,下一代互聯網也勢必會打破互聯網巨頭企業“綁架”用戶的局面。
Web3.0有望大幅改進現有的互聯網生態系統,有效解決Web2.0時代存在的壟斷、隱私保護缺失、算法作惡等問題,使互聯網更加開放、普惠和安全,向更高階的可信互聯網、價值互聯網、智能互聯網、全息互聯網創新發展。

作為公共基礎設施,Web3.0的建設不僅需要通過大眾創新,競爭擇優,更需要國家頂層設計以及寬嚴相濟的治理框架給予規范和引導。
一是建設高質量的分布式基礎設施。不少行業人士將Web3.0稱為“寒武紀創新爆炸”。但目前很多技術要素與基礎設施仍然不完善,如開發工具、技術標準、商業模式、分布式身份管理等均處于初級階段。
建議加大芯片、密碼學、物聯網等相關技術研發投入和產業布局,在此基礎上建設權屬清晰、職責明確、安全可控、高效利用的新型數據基礎設施。

二是推動治理良好的技術創新。通過創新試點機制,為新型的可編程金融和可編程經濟提供“安全”創新空間,降低創新成本和政策風險。
在試點過程中,不斷改進完善監管重點、工具、手段、規則和制度安排,實現創新與安全的平衡。探索構建以用戶為切入點、以建設者為核心、以智能合約為重點的新型監管框架,加強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
加強Web3.0網絡治理,維護國家數字主權,避免分布式網絡淪為暗網、非法交易網絡、洗錢的“天堂”。

三是建立通用標準,增進互操作性。TCP/IP、HTTP、SMTP、TLS/SSL作為Web2.0的標準協議,是目前互聯網開放協作的基礎。與此類似,Web3.0同樣需要建立通用標準,避免各分布式網絡成為新的孤島。
政府應為標準制定提供支持,在行業、國家、國際標準制定中發揮積極作用。
四是建立清晰、公平的稅收規則。加強數字稅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密切跟蹤數字稅國際改革進展,積極參與國際稅收規則制定,結合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實際建立規范、公平、科學、合理的數字稅制度。

五是建立針對DAO的法律框架。DAO是無組織形態的“組織”,是Web3.0的新型經濟協作機制。
建議在國家層面針對DAO建立一個明確的法律框架,使其履行普通企業一樣的法律義務和權利,如申報、納稅、開設銀行賬戶、簽署法律協議等,從而充分擴展分布式經濟的合規創新空間。

目前,Web3.0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還在不斷豐富和拓展,這是一個動態演進的過程。如何及時跟進、明辨方向、有序競爭、創新引領,需要業界、學界、監管部門集思廣益,共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