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
- 產品解決方案
- 行業解決方案
- 案例
- 數據資產入表
- 賦能中心
- 伙伴
- 關于
時間:2024-04-22來源:如果二請深二瀏覽數:1351次
4月1日,2024年全國數據工作會議召開,標志我國數據工作體系已初步成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正加快破局。在國際上,美國和歐盟在數據經濟方面紛紛表現出顯著的規模和影響力,美國以其龐大的數據市場規模而著稱,而歐盟則致力于構建一體化數據市場,歐美探索數據市場發展的經驗可為我國提供寶貴的參考。
4月16日,國際數據管理協會(DAMA)大中華區主席汪廣盛受邀參加數據要素社舉辦的“數據要素明家講壇”,深入分析了當前國內外數據產業的發展現狀和未來趨勢,并在此基礎上探討了我國的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的前進方向。本文由數據要素社整理分享。

在市場多方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全球數據要素行業正在表現為快速發展的趨勢,全球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呈穩步增長態勢,全球數據產量實現大幅度增加,全球數據要素行業區域格局逐漸形成。美國、歐盟等世界主要經濟體在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過程中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發展路徑,中國也在創新性地提出“數據要素”理論后,摸索出獨特的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模式,通過對國內外數據要素市場發展模式進行對比,在考察國外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的主要動向基礎上,對當前我國的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提出針對性的對策與建議。
● 整體來講,全球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呈穩步增長態勢:

根據市場調研機構發布的報告顯示,2021年底,全球數據要素市場規模已經達到3000億美元,較2020年同期新增約150億美元,同比增長5.3%;到2022年,數據要素市場規模進一步上升至3200億美元,比上年末新增約200億美元,同比增長6.7%,增速同比加快約1.4個百分點,據此測算2025年全球數據要素市場總規模將有望超過4000億美元。
●歐美數字經濟絕對規模占優勢,而我國數字經濟價值增長拔頭籌且頗具潛力:

美國和歐盟的數據經濟絕對規模較為引人注目,美國擁有最大的數據市場規模,歐盟次之。但中國在數據經濟價值增長上位列第一,且中國擁有最多的數據供應型企業,較具發展潛力和發展前景。
在數據要素市場建設中,美國主要遵循“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市場運作”的模式。歐盟遵循“數據一體化市場”的總體戰略。究其共性發展路徑,可以總結為六個方面:

歐美在數據要素市場方面有著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如美國頒布的《美國數據隱私和保護法案》、《聯邦數據戰略與2020年行動計劃》、《開放政府數據法案》等政策法規,歐盟通過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開放數據指令》、《數據法案》、《數據治理法》等法律,建立數據交易市場、促進政府數據開放、推動數據利他和開放利用、提升數據治理能力、保障數據隱私和安全等。
美國投入大量資金用于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在數據采集、存儲、處理、傳輸和安全等各個環節,建立起覆蓋廣泛、實時高效的、智能互操的各類網絡中心或數據平臺。歐盟建立涵蓋金融、農業、交通、能源、健康等十個領域的“歐洲數據空間”,推動歐盟內部數據的自由流通。
數據要素市場生態圈建設主要由政府、企業、非營利組織、個人等多個主體共同參與。政府通過制定相關政策和法規,引導和規范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企業通過投入技術、資金等資源,建設和運營數據要素市場。非營利組織通過提供數據要素市場相關的服務,促進數據要素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個人通過參與數據要素市場,獲得數據要素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如美國頒發《數據經紀商法案》培育數據中介與數據信托等市場主體,歐盟鼓勵第三方數據機構為數據市場參與者提供數據服務。
鼓勵和支持數據要素市場人才的創新和創業,美國設立多個數據科學和技術中心,為數據要素市場人才提供實踐和研究的平臺。歐盟建立數據科學碩士課程,加強數據科學家和工程師的培訓,并每年舉辦數據科學和創新大賽,吸引全球的大學生和研究機構參與,為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歐美均設立數據要素市場監管機構,建立數據分類和風險評估機制,加強數據要素市場退出機制建設,并加強行業自律,建立行業自律組織,促進數據要素市場的規范發展。如歐盟委員會就制定了一套包含數據資源利用、數據安全、數據隱私保護、數據市場準入、數據定價、數據交易監管等指標的數據要素市場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歐美達成“歐盟—美國數據隱私框架”協議,歐盟與日本簽署跨境數據流動協議,美英簽署《數據訪問協議》等,促進數據要素的跨境流動和合作。

我國在2020年提出了“數據要素”這一概念。認為:數據是繼勞動力、土地、資本、和科技之后的第五種生產要素(Factors of Production)。國外是沒有“數據要素”這一提法的,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認可數據是資產,但只有我國在認可數據是資產的前提下,進一步把數據提高到了生產要素的高度。作為“生產要素”,需要進入流通環節,這個涉及到數據的確權、數據資產的價值評估、數據掛牌交易、利益分配機制等,國外之所以沒有提“數據要素”,主要是由于無法解決數據的確權問題,而我國不僅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數字底座”,也 實現了“數據資產入表”。

在供給面政策工具中,數據基礎設施備受重視。政策文件顯示,中國致力推動數據中心、“采-存-算-管-用”數據庫和大數據系統、云邊協同中心建設,推動數據中心向規模化、綠色化、智能化方向發展。其次,中國積極發展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隱私計 算、區塊鏈、數據控制等技術,促進全社會算力資源、數據資源向智力資源高效轉化,推動行業數據大腦、城市數據大腦建設。
在需求面政策工具中,示范工程地位凸顯。中國通過數據基礎制度示范區、數據價值化示范區、數據流通示范區、數據要素綜合試驗區等示范工程的建設,形成數據要素發展示范和引領,推動數據要素產業發展、提高數據要素利用效率和公眾認同度等。其次為跨境交流和多元合作。充分利用跨境交流以及我國政府與其他部門、企業、社會組織等的多元合作,打破國際間、政府部門間、政企間、企業間的數據壁壘,推進中國數據要素發展安全,實現中國數據要素政策的創新和國際話語權的提升。
在環境面政策工具中,相關政策主要集中在制度規范。中國通過建立健全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數據要素分配、開放共享、數據安全、跨境傳輸管理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為數據要素的規范化采集、傳輸、應用等提供發展依據和規劃。其次,側重平臺建設和政府監督,相關政策積極推動政府主導型和企業主導型數據流通交易平臺建設,促進數據產品交易、資產憑證服務、交易合規監管等業務開展,促進數據高效合規流通,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發展。
隨著數據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同行業數據經濟的臨界點也逐漸到來,即免費。新興數據產業的數據驅動業務的價值超越其原有傳統產業產品和服務,如下圖所示,那么商業模式就會發生顛覆式的改變——傳統業務可以免費,主要通過新興業務獲得商業回報。互聯網模式下,搜索引擎免費服務:通過客戶的流量和數據投放廣告獲取商業利潤。

對全球的數據產業進行掃描后,發現當前全球主要的數據產業模式有征信模式、數據集成商模式(Data Broker)、My Data模式等,且全球數據產業模式以歐美國家為主。除征信模式和數據服務商模式外,大部分數據產業模式都是近十年出現的,例如開放銀行(英國);本人數據管理(My Data,韓國)、數據空間(歐盟)和數據信托(Data Trust,歐盟)。新興市場國家也在探索:聚合賬戶(印度)、大數據交易所(2015,中國)。三大全球主要數據產業模式如下:
全球通用的數據產業模式,已經有200年的歷史。最早是1803年出現在英國(市場經濟的起源地),之后在美國壯大(發達的商業市場),目前在全球一百多個國家都存在,獲得了普遍的成功。中國的征信始于中國改革開放之后。征信機構作為獨立第三方,從銀行等信貸機構共享數據,構成全面信用畫像,降低信息共享成本,而且減少了信息不對稱,同時也形成了閉環約束。
數據集成商是一類聚合各種來源的信息的企業,例如從其他公司購買信息或在互聯網上爬取有關用戶的有用信息;處理這些信息,增加維度豐富它,清洗或分析它;持牌合法擁有或“出售”給其他組織。數據集成商主要指個人數據服務商。
My Data 模式發源于英美、探索于北歐、落地于韓國。該模式屬于政府主導型,聚焦個人數據流動和應用,強調消費者的授權和數字紅利,分為公共My Data(基礎設施)和一般 My Data(牌照管理)。

歐美等發達國家認為政府應當做數據市場的“守夜人”和“教練員”,尤其重視企業、行業協會、科研院校在數據要素市場中的主體作用。歐美發達國家既擁有強大的互聯網企業,也有著符合本國特點的數據中介主體。
發達國家的數據流通新業態和新模式不斷涌現,其數據交易規模不斷增加,數據交易活力和數據價值釋放能力快速提升。在美國,以數據經紀商為代表的數據中介組織是數據價值的主要發現者、數據流通的主要聯結者,目前已經形成C2B、B2B、B2B2C三種數據交易模式。歐盟基于數字主權和數字倫理等因素,創設了數據中介制度,由接受政府部門全過程監管的數據中介促進非公共數據共享。英國將數據納入信托機制,日本則創新“數據銀行”交易模式,最大化地釋放個人數據價值。
數據空間是一個虛擬的空間,以解決數據權屬問題和確保數據安全交換共享,其目標是要構建一個完整的數據生態,使數據在可信、低成本的空間中發揮最大的價值。
歐美政府意識到數字技術標準和規則在市場生態培育和全球競爭中的重要意義。為推動數據行業的健康發展和搶占國際數據標準中的話語權,歐美等發達國家紛紛牽頭企業及非政府組織參與國內和國際數據標準的制定。
發達國家很早便意識到數據安全是流通的前提,不僅制定了龐大的法律條文規定,還重視以數據安全技術保障數據流通。各國敏銳認識到通過多方安全計算、聯邦學習、可信執行環境、同態加密和智能合約等新型數據安全技術的組合利用,可以有效地滿足復雜多樣的數據利用需求。
從國外經驗來看,數據經紀商等主體在數據要素市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要針對數據的場內外交易需要,以“有為政府”引領國企、數據運營商、第三方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及科研院所共同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
我國各級數據管理機構要因“數”施策,以高效合規的場外交易刺激數據交易的活力,以安全集約的場內交易促進數據要素市場的高質量發展,形成場內和場外協同互補的交易格局。
我國現行的數據要素領域標準原則性較強而應用性較弱,且多集中于金融和能源領域,仍不能滿足我國海量交易場景的需求。一方面,我國應該根據數據市場的新業態、新模式和新主體制定分類齊全且層層遞進的數據行業標準體系。另一方面,要積極參與國際數據交易標準的建設,輸出“中國標準”。
數字技術是數據價值得以釋放的重要載體,我國要將發展數字技術作為國家戰略的重要內容,以“政企聯動”建設“產學研用”一體化的數字技術研發體系。
數據產業是一個復雜、嶄新的領域,中國的數據要素市場在全球來說也是規模巨大的,單一的數據產業模式依賴有很大局限性,遠遠不能滿足數據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需要探索因地制宜的多元化數據產業發展模式,例如對個人數據、公共數據和企業數據(工業互聯網)采用不同的發展思路,以及根據不同的需求采用上述九種數據產業模式。
來源:由數據要素社綜合整理,轉載請注明來源
上一篇:泛零售行業數字化轉型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