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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01來源:萌噠噠瀏覽數:1111次
長春市城市更新行動綱要(2021—2025年)
為貫徹《長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優化空間結構、推動產業升級、完善城市功能、彰顯風貌特色、提升城市品質、激發城市活力,制定本行動綱要。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承載新內容、重視新傳承、滿足新要求、采用新方式為導向,有序、有新、有質開展城市更新工作,提升人居品質、激發城市活力、增強城市韌性、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思路。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專注解決迫切民生問題,遵循“公共優先、品質為先,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方參與、共建共享”的原則,以周期性城市體檢評估為基礎,以精細化規劃設計為引領,以示范性項目建設為抓手,以系統化體制機制創建為保障,逐步構建城市自驅更新、良性循環的新格局。
(三)總體目標。至“十四五”末,城市更新良性運轉機制初步形成,居民生活品質進一步提升、城市活力進一步提高、城市韌性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推動長春向生活美好、全齡友好、雙創利好、低碳向好的“四好”型城市邁進。
二、主要任務
“十四五”期間,優先保障民生福祉,序時推進存量賦能,重點實施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開發、歷史文化街區及老舊廠區活化利用、市政公用設施完善、生態修復“5大基礎任務”,逐步開展城市綜合交通提升、活力街區打造、慢行綠道建設等其他類型城市更新工作,形成“5+N”工作體系。
(一)老舊小區改造
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綜合考慮老舊小區現狀、改造條件和居民訴求等因素,注重“平疫結合”,采取基礎改造、環境完善、服務提升等方式推進老舊小區更新改造。
“十四五”期間,更新基礎類居住小區339個,占地面積約10.73平方公里,涉及改造戶數約16.97萬戶;更新完善類居住小區197個,占地面積約10.70平方公里,涉及改造戶數約15.71萬戶;更新提升類居住小區203個,占地面積約9.93平方公里,涉及改造戶數約15.06萬戶。
(二)棚戶區開發
落實《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十四五”期間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長府辦發〔2021〕13號),采取成片改造、原址翻建等模式推進棚戶區更新開發。可自求平衡的成片改造棚改地塊注重“多元投資、高標建設”,不能自求平衡的原址翻建棚改地塊注重“居民表決、三原更新”。
“十四五”期間,成片改造及原址翻建的棚戶區占地面積約19.00平方公里,涉及改造戶數約3.80萬戶。
(三)歷史文化街區及老舊廠區活化利用
1. 歷史文化街區
落實《長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8—2035年)》,采取環境提升、功能植入、綜合改造等方式推進歷史文化街區活化利用。其中,環境提升注重“重塑景觀、協調風貌”,功能植入注重“培育業態、豐富職能”,綜合改造注重“延續文脈、創新運營”。
“十四五”期間,開展人民大街、新民大街歷史文化街區環境提升工作;開展第一汽車制造廠、長春電影制片廠歷史文化街區功能植入工作;開展寬城子老城、商埠地、南廣場、中東鐵路寬城子車站歷史文化街區及長春機車廠、拖拉機廠工業遺產綜合改造工作。
2. 老舊廠區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9號),綜合考慮區域轉型、產業升級等因素,采取合理調整功能、全面提升效能等模式推進老舊廠區更新改造,推動老舊廠區從工業生產到綜合服務轉變,從低效運行到智慧運營轉變。
“十四五”期間,開展東郊煤氣廠等大型廠區的功能調整工作,占地面積約5.62平方公里;開展汽開區、高新區及凈月區小合臺等產業園區的效能提升工作,占地面積約0.96平方公里。
(四)市政公用設施完善
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城〔2020〕111號),采取補短板、提質量、強韌性等方式推進市政公用設施更新完善。其中,補短板注重“擴容設施支撐能力”,提質量注重“實施老舊管網改造”,強韌性注重“強化安全應急保障”。
“十四五”期間,開展新建擴建凈水廠、污水處理廠、熱電廠、區域鍋爐房、變電站及完善配套管網等補短板工程103項;開展改造熱電廠、區域鍋爐房及變電站等提質量工程20項,改造給水管網約179公里、供熱管網約400公里、燃氣管網約82公里、電力管網約180公里、通信線路約500公里,啟動4個匯水區排水改造工作;開展新建續建調峰鍋爐房、LNG應急調峰儲配站及應急保障工程原水管線等強韌性工程12項。
(五)生態修復
1. 海綿城市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采取促進水連通、改善水環境、涵養水資源、修復水生態、強化水安全等模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推動構建吉林省萬里綠水長廊。
“十四五”期間,開展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凈月區堿草溝及小河沿子河等水系連通工作;開展伊通河、新凱河等水環境改善工作;開展新區海綿建設和舊城海綿改造建設等水資源涵養工作;開展干霧海河、春明湖等水生態修復工作;開展霧開河等水安全強化工作。
2. 森林城市
落實《中共吉林省委關于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統領全面建設生態強省的決定》,采取夯實基底、提升品質等模式推進森林城市建設。
“十四五”期間,開展西客站、永春流綠都市等4條楔形綠地規劃編制,劃定綠線邊界;建設北湖濕地、南溪濕地等城市綠地173處,南湖大路等林蔭路25條,新增綠地面積約13.16平方公里,提升城市綠化品質與風貌。
3. 低碳城市
綜合考慮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能源結構等因素,采取減污、降碳等模式推進低碳城市建設。
“十四五”期間,開展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運輸結構調整、國土綠化、清潔供暖、燃煤鍋爐治理、工業爐窯深度治理、移動污染源治理和重點行業減排等減污降碳工作。
4. 綠色礦山
落實《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6〕63號),采取山體人工復綠、礦山綜合治理等方式推進山體與礦山修復。
“十四五”期間,開展凈月區、蓮花山大黑山脈還林和涵養林建設等山體復綠工作;開展蓮花山28處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工作,開展凈月區、蓮花山綠色礦山建設工作。
(六)N項城市更新工程
綜合交通提升工程。依據《長春市城市交通發展白皮書》,圍繞交通研究、交通組織、交通方式、交通設施、交通管理,打造高效、綠色、安全、公平、暢達、舒適的一體化交通體系。重點開展歐亞新生活等綜合體周邊交通治堵、天普路等公交場站建設、凱達南街跨京哈鐵路橋等區域間連通道路建設、軌道交通站點及大型公建周邊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差別化停車收費等管理機制建設、交通大數據平臺等智慧交通建設、機動車停車場管理等交通法治建設等工作,有效改善道路運行狀況,緩解交通擁堵,解決居民乘車難、行路難、停車難等焦點問題,提升交通管理能力。
活力街區打造工程。圍繞時尚消費、主題文化、地域特色,打造魅力商街、文街、旅街。重點開展重慶路、紅旗街、桂林路、長江路等街區改造工作,逐步構建模式創新、文化多元、體驗豐富的長春品牌活力街區。
慢行綠道建設工程。圍繞自然山水、郊野田園、人文資源,分級分類打造特色綠道體系。重點開展伊通河北北段及南南段、新凱河、飲馬河等濱水綠道建設,凈月、蓮花山、九臺、雙陽等郊野綠道建設,人民大街、新民大街、東風大街等人文綠道建設,逐步構建城鄉連通、山水聞香、田園秀美、綠滿春城的全域綠道網。
三、配套政策
(一)差別化土地供應政策
一是鼓勵用地彈性供給。更新項目可依法以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代建公共服務設施產權移交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的,以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經營性設施以協議或其他有償使用方式辦理用地手續。探索低效產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生態修復主體以劃拔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等多種土地供給模式,優化土地要素配置。二是適度減緩價款繳納。更新項目土地出讓價款可在1年內分期繳納。三是建立平衡地塊池。對于城市更新改造任務重、經濟無法平衡的項目,統籌全市土地資源,建立市級平衡地塊池,動態調整。匹配平衡地塊可通過帶方案等方式供地,在保證平衡地塊實現基本收益的前提下,溢出收益用于平衡城市更新項目經營收益不足。
(二)加強規劃管控扶持
一是合理放寬管控要求。在符合區域發展、相關規劃及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城市更新項目用地性質的兼容與轉換,允許地塊邊界的拆分與合并,允許建筑強度、高度、密度、退界和間距的合理調整。二是適度開展規劃獎勵。在片區綜合評估的前提下,適度采用建筑面積獎勵等方式,鼓勵開發主體進行風貌保護、提供公共空間及公共設施。
(三)推進利責共享共擔
一是完善責任分攤規則。拆分項目內部責任,涉及利益相關方的公共部分、私有部分,明確各主體責任分攤比例與獲利機制。二是落實居民出資責任。對居民直接受益或與居民緊密相關的改造內容,動員居民以多種方式出資并制定出資標準。三是吸引市場力量參與。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規則,以大片區統籌平衡、跨片區組合平衡、項目內自求平衡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改造。
(四)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一是落實基礎稅費減免。經綜合評估的城市更新項目,可適度減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二是統籌利用專項補貼。以更新項目為單位,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各類財政專項資金,落實城市更新市級財政政策,發揮各級財政合力,放大資金使用效能。
(五)創新金融投資模式
一是拓寬資金籌措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政府融資平臺、金融機構作為更新項目融資主體,引入基金公司、民間資本等社會資源,創新專項債券、城市發展基金等金融產品,拓寬資金來源。二是推動資產證券化運營。促進城市更新運轉模式從“拿地—開發—銷售”向“投資—改造—運營”轉變,鼓勵政府和金融機構等主體共建平臺公司進行更新項目證券化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共享資產溢價。
(六)改革項目審批制度
一是加快立項許可審批。對城市更新相關規劃中已經明確的項目,可以合并編報和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只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二是精簡行政許可流程。對不涉及用地性質、建筑面積、結構、權屬等變更的更新項目,可實行各類行政許可的規范化豁免。其他更新項目,可合并辦理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三是實行竣工聯合驗收。由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驗收、工程竣工驗收監督、消防驗收、房產測繪成果審核等工作,組織居民代表及利益相關方全程參與監督。
四、保障機制
一是實施高位統籌,成立城市更新辦公室。系統組織城市更新工作,逐步建立“實施一個任務,組建一個專班,編制一系列規劃,出臺一個標準,形成一套法規”的工作機制和“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反饋機制,保證城市更新工作長效、高效推進。
二是堅持規劃引領,構建科學實用的規劃編研體系。在行動綱要框架下,形成以城市更新規劃為統領,以各類專項規劃為支撐,以更新片區詳細規劃、城市設計為保障,以系統導則和技術規范為依據的規劃編制與技術標準體系,引領城市更新工作高質量開展。
三是落實制度保障,形成系統開放的規范體系。強化制度監管,構建以城市更新辦法為根基、以專項實施辦法為分枝、以專項實施細則為補充的規范體系,保障各方主體合法權益。
四是搭建數據平臺,創新城市更新智慧服務監管。搭建集數據收集、整理、分析、發布、服務等于一體的信息全要素、空間多維度、感知多角度的城市更新數據平臺,作為市級CIM平臺核心功能,與省級、國家級平臺互聯互通,實現城市更新智慧運營。
五是開展廣泛宣傳,營造公眾參與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紙媒等資源,發揮融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城市更新各項規劃建設,組織開展設計競賽、社區規劃工作坊等常態化活動,營造良好的城市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