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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7-25來源:風里伸手瀏覽數:390次
元宇宙作為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整合的產物,打造了人類世界的數字化“平行空間”。既能夠高度還原現實,實現現實社會的“數字遷移”,也能夠開辟許多原生的數字場景,實現虛實空間的交互融合。
元宇宙作為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整合的產物,將打造人類世界的數字化“平行空間”,實現虛實空間的交互融合,是人類信息化、智能化發展的更高階形態。消費領域將是元宇宙首要落地的重要場景。其發展應用將實現物理空間、心理空間、數字空間“三元融合”的創新體驗,重構“人、貨、場”的消費供給方式,實現虛與實、線上與線下、人工智能與人之智慧的有機融合。然而,新模式在發展初期也暗藏新問題,包括技術應用的不成熟和產業發展的不理性、元宇宙異變為夢宇宙的倫理風險、虛擬世界對現實制度的沖擊挑戰等。元宇宙新型消費的長遠發展既要求技術迭代的基礎支撐,也需要社會倫理的導向約束,還需要法制規則的建構完善,通過構建多主體協同的治理框架推動真正有益于社會進步與人民生活的元宇宙新經濟健康發展。自2021年以來“元宇宙”持續升溫,成為資本市場的興奮劑、產業界探索的熱賽道、學術界爭議的聚焦點,也成為各國各城市布局的新方向。韓國成立了由政府引領、200多家公司和機構參與的“元宇宙聯盟”,目標是建立統一的國家級VR和AR的增強現實平臺。首爾市政府公布建立元宇宙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規劃,作為其最新未來城市規劃“首爾愿景2030”的一部分。日本多家企業宣布成立“一般社團法人日本元宇宙協會”。從我國發展來看,多個城市已對元宇宙進行前瞻布局。上海將元宇宙寫入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深圳成立元宇宙創新實驗室,北京市通州區出臺了元宇宙系列產業生態扶持發展政策,海南打造元宇宙產業基地,江蘇打造元宇宙生態產業示范區……元宇宙已成為發展數字經濟和培育新消費的新增長極。
元宇宙作為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整合的產物,打造了人類世界的數字化“平行空間”。既能夠高度還原現實,實現現實社會的“數字遷移”,也能夠開辟許多原生的數字場景,實現虛實空間的交互融合。元宇宙的出現將改變人類的思維方式與行為習慣,創新經濟社會運行新方式。無論是從技術成熟度還是產業應用方向來看,消費領域將成為元宇宙首要落地的場景。依托元宇宙的新型消費將深刻改變線上線下的消費形態,突破傳統消費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壁壘與要素局限,打造物理、心理、數字三元空間融合的消費體驗,重構“人、貨、場”的消費供給方式,推動虛與實、線上與線下、人工智能與人之智慧的有機融合,實現線上、線下消費業態的勢能升級。
然而,新模式也意味著會有新問題。第一,元宇宙應用的美好愿景與產業的發展現狀差距巨大,需要在推進技術創新的同時兼顧成本收益,在鼓勵商業創新的同時打擊投機炒作。第二,元宇宙有異變為夢宇宙的潛在風險。元宇宙作為高度沉浸的數字空間,其引發的倫理挑戰既有當前網絡問題的延伸與放大,也有原生性的全新挑戰。第三,現實法律體系與虛擬世界的碰撞,以自然人、實體物為基礎的現實世界規則制度面對虛擬化的數字人、數字物等之時存在巨大的不適應性。本文對元宇宙新型消費的價值意蘊、創新路徑、現實問題進行分析,并對推動元宇宙規范健康發展的治理框架提出相應建議,以期為政策和學術研究提供參考。
一、元宇宙與元宇宙消費
(一)元宇宙的概念與內涵
元宇宙(Metaverse)概念最早是在1992年美國作家尼爾?斯蒂芬森的科幻小說《雪崩》中提出。小說描繪了一個平行于現實世界的虛擬數字世界。只要戴上耳機和目鏡,找到一個終端,就可以通過連接進入由計算機模擬的另一個三維現實。每個人都可以在這個與真實世界平行的虛擬空間中,以數字化身(Avatar)的形式生活并可永不下線。電影《黑客帝國》《頭號玩家》等對此也有不同的展現。
目前,對于元宇宙的概念定義眾說紛紜,并未形成共識統一。Facebook創始人兼CEO馬克?扎克伯格認為,元宇宙是跨越許多公司甚至整個科技行業的愿景,可以視為移動互聯網的繼任者。喻國明提出,元宇宙是集成與融合現在與未來全部數字技術于一體的終極數字媒介,它將實現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連接的革命,進而成為超越現實世界的更高維度的新型世界。陳剛、董浩宇認為,元宇宙是利用科技手段進行鏈接與創造的,與現實世界映射交互的虛擬世界,具備新型社會體系的數字生活空間。蒲清平提出,元宇宙是通過信息通信技術和智能設備將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耦合為一體,依據人類主觀想象建構、再造的虛實融通的世界,是現實世界的鏡像投射疊加人類期待和渴望的未來。單志廣指出,元宇宙的本質是利用數字科技將人類更便捷地接入虛擬網絡空間,實現生產方式變革、生活模式躍遷和治理理念革新的發展形態。綜合各位學者的論述,可以看出以新一代信息技術作為構建基礎、打造現實世界之外的智能化數字空間、具備虛實融合等創新特征是元宇宙概念的基本要素。
對于元宇宙的含義,可從其語義結構進一步解析?!肚f子?庚桑楚》對“宇宙”有如此解讀:“有實而無乎處者,宇也;有長而無本剽者,宙也?!笨梢娖鋾r間和空間的無限屬性。而元宇宙由“Meta(在……之外,超越)”前綴與“(Uni)verse(宇宙)”后綴組合而成,是既有現實、既有宇宙的進一步超越。結合各位學者的研究,可以認為,元宇宙是集成整合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物聯網等多種新技術而產生的新型互聯網應用,打造了人類世界的數字化“平行空間”。作為一種虛實融合的創新業態,元宇宙開辟了現實生產生活的“第二空間”,既能夠高度還原現實,實現現實社會的“數字遷移”;也能夠開辟許多原生的數字場景,實現虛實空間的交互融合,是人類信息化、智能化發展的更高階形態。
從元宇宙世界與現實世界的關系來看(參見圖1),元宇宙并非獨立于現實的虛擬空間,也不是現實世界的簡單映射,而是與現實交織共生的孿生世界,是人類想象力投射的創意空間,實現了物理世界、數字世界到心理世界的全面連接。發展元宇宙也不是“脫實向虛”的替代選擇,而是“以虛補實”的補償路徑,是“超越現實”的創新舉措,成為創造人類生產生活新形態、孕育人類文明新形態的進階之路。元宇宙對現實世界將產生巨大影響,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進步,對人類生產生活的持續滲透,元宇宙將改變人類的思維方式與行為習慣,創新經濟社會運行新方式。元宇宙場景應用中將創造出新型生產力和生產體系,并反向作用于現實社會的生產力提升及生產關系的革新。

國家“十四五”規劃提出,培育新型消費,發展信息消費、數字消費、綠色消費,鼓勵定制、體驗、智能、時尚消費等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元宇宙能夠在游戲娛樂、影音視頻、商貿零售、文化旅游、體育健身、醫療健康等多個領域得以應用,創造出虛實融合、跨越時空、全時互動、具身沉浸的新型消費業態,促進線上消費領域進一步提質擴容,賦予線下消費業態新的發展活力。從其發展指向來看,元宇宙新型消費業態既是新一輪技術革命與產業革命催生的必然結果,也是順應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的重要方向,同時也將成為適應經濟發展新格局的創新支點。
⒈新技術演進的必然結果
以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為引領的技術革命與產業革命席卷全球,打造了高效優質的新消費體驗,激發了數智驅動的新消費業態。從技術演進趨勢來看,數字技術的不斷成熟和普及應用成為元宇宙應用的堅實根基,5G網絡的日益普及,人工智能持續突破,物聯網促進萬物互聯,區塊鏈推廣應用,虛擬現實更加成熟,全息投影不斷進步,為元宇宙的出現奠定了堅實的產業基礎。
從技術應用來看,雖然各個細分賽道已經誕生了許多較為成熟的產品,但仍然缺乏一個能夠實現多種技術集成整合的統攝性創新產品。正如智能手機的出現是由3G技術、觸屏技術、智能軟件操作系統等彼時先進技術的綜合集成,元宇宙作為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集成產物,被產業界和資本市場視為互聯網界的下一個重大突破。
從技術驅動產業變革來看,在傳統消費向現代消費轉型的過程中,演化出了線下零售、電子商務、直播電商、新零售等業態,經歷了從線下消費到線上消費再到線上線下融合消費的轉變,從單一化、靜態式、圖文性展示傳播形式到立體化、動態式、多媒體形式升級,從商家向消費者的單向傳播到多主體即時互動轉變。元宇宙消費符合行業的演進規律,基于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出虛實交融、高度沉浸、多元交互的新型消費業態。
⒉新需求引領的升級方向
近年來,我國消費人群結構正在發生重要變化:一方面,人民收入水平不斷提升,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6年的23821元增長到2021年的35128元,我國已經成為全球中等收入人口最多的國家。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將帶來消費需求的升級:由實物消費為主向以文化娛樂等服務消費方式轉變;由基礎性、功能式、生存型的消費層級向品質性、體驗式、發展型和享受型消費升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我國服務消費支出占全部居民消費支出的比重從2013年的39.7%上升至2021年的44.2%。元宇宙技術在優化服務結構、創新服務體驗方面潛力巨大,將更好地滿足人們的新消費需求。
此外,以80后、90后及00后為代表的年輕群體正在成為主流消費群體,作為生長于全球化、數字化經濟發展期的新生代人群,對于數字產品、數字服務的接受度更高、依賴性更強,且具有個性化、多元化、創新化、互動化的消費主張。他們對于元宇宙新消費等新事物擁有更強的使用體驗意愿,也更能滿足其新型的消費需求。
⒊新發展實現的重要支點
第一,引領數字化發展創新。加快數字化發展,是搶抓信息革命機遇、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培育新發展動能、加快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必由之路。元宇宙產業鏈條長、輻射范圍廣、場景應用豐富,包含了底層信息基礎設施、平臺服務、內容場景應用、硬件設備等諸多產業環節,涉及信息網絡、云計算、區塊鏈、人機交互、無界零售等眾多新興領域,在購物、游戲、社交、文旅、體育等各個場景應用潛力巨大,得到了許多企業的重點布局和資本市場的投資青睞。元宇宙有望成為驅動技術創新、帶動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傳統行業轉型的重要引擎。
第二,助力新發展格局實現。國家“十四五”規劃提出,要“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消費作為最終需求,是經濟增長最基礎、最穩定、最持久的動力。充分釋放以元宇宙等為代表的新興技術勢能,發展壯大新型消費,以創新驅動高質量供給、創造多層次新需求,是擴大內需、構建“雙循環”體系的必然之舉。
二、元宇宙新型消費的創新變革
“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痹钪鎸崿F了時間和空間的超越,促進消費場域從單一的現實宇宙向虛實交互的雙重宇宙轉換,這將實現對消費體驗、消費供給的創新重構。
(一)創造新消費體驗
元宇宙應用能夠突破傳統線上線下消費中存在的種種壁壘,打造物理空間、心理空間、數字空間三元空間創新融合的心流體驗,實現超越現實又能彌補現實的消費價值(參見圖2)。

元宇宙將促進物理空間、數字空間及人類心理空間的三元融合,打造“所思即所見、所見即所得”的智能體驗,實現“有意思”與“有意義”的有機統一。
第一,人與信息的有機融合。傳統的互聯網僅僅是將文字、圖片、影音等投射在電子屏幕之上,人與信息之間處于分離狀態。而元宇宙將實現人與信息的融合,借助數字化建構還原現實世界中的事物,利用數字化信號模擬人類的感官,人類可以全沉浸、全感官的方式感知體會大千世界,實現虛擬空間中的“真實在場”。此外,人類還能將自己的想象力經由數字化表達投射在元宇宙空間中,實現人類心理世界與數字世界的直接互動,賦予人類編輯世界的權利與工具。而腦機接口等技術的發展將進一步打破意識與軀體的不可拆分性,不僅使得“意念控物”變為可能,甚至能讓人類以“硅基生命”的形式,將意識永存于元宇宙中,從而實現另一種形式的“永生”。
第二,人與現實的創新交互。元宇宙將改變人類對物理世界的知覺感覺及思維認知方式,當前人類感覺的產生機理是由人體的感覺器官在刺激源的作用下產生神經沖動,神經沖動將沿著神經通路傳導至大腦皮層再經過綜合分析轉化為人體感覺。在元宇宙技術的作用下,人體的感覺生成機理將發生改變,感覺器官無需接受真實刺激,便能夠使大腦皮層產生知覺感知。這意味著人類認識的局限性與物理世界的宏大性之間的矛盾將被有效化解,人類可在有限生命內拓展人生的無限可能,最大程度豐富人生閱歷、拓展見識廣度,可以立足當下體驗過去、感知未來,可以身在家門之中而行萬里路。
⒉實現以需求為中心的流程重塑
元宇宙能夠突破現有線上線下消費方式中的種種壁壘,打造更加便捷、更加自由、更加自主的消費體驗,形成以需求為中心的新型消費方式。
元宇宙突破傳統線下消費中包括天氣、場館、交通等種種約束限制條件,打造超越現實、便利自由的新消費方式。元宇宙消費避免了線下實地消費耗時耗力、人流擁堵、疫情防控要求等種種不便,即使“足不出戶”,也可“暢游天下”。其對現實世界的全息復刻、逼真映射,更是能帶來身臨其境的消費感受,即使“遠在天邊”,也能“近在眼前”。同時,元宇宙消費也賦予了消費者更為自主、靈活的選擇權,無論是旅游觀光、文化體驗還是產品購買,都不必只是“走馬觀花”的粗略觀察,而能夠實現“下馬看花”的細細品味。如在文化體驗中,消費者能夠把一些現實中只能隔著玻璃保護甚至需要束之高閣的珍貴文物拿在手里“把玩”,全面感受藝術品的每一個細節。
元宇宙消費能打通線上消費中的層層壁壘,克服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單向度傳播的局限,實現以消費者為中心的多元選擇、密切交互。在現有的線上消費中,遠程交易的特性往往會導致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商品期待與真實體驗不相符合,導致“買家秀”與“賣家秀”差別巨大。而元宇宙新型消費可以讓消費者全方位、多維度、細節化地進行產品觀察,而且能夠實現在線試穿,精準感受不同產品搭配的呈現效果體驗,實現“量身定制”式的消費。就線上視頻、旅游、看展等體驗式消費而言,也改變了只能按照制作方主觀視角固定觀看的單一形式,賦予消費者能夠自由切換的上帝視角,可從全景、俯視、細節等任意維度觀看體驗,擁有更多自主探索控制的可能。
⒊超現實的需求滿足
在元宇宙消費場景下,消費者的需求滿足將不只停留在現實層面,其具身沉浸、虛實交互的特性將使消費價值上升到更高維度,實現“以虛補實”的補償性滿足及功能性提升。
第一,現實世界的補償性滿足?!渡荒艹惺苤p》中有一句話:“人永遠都無法知道自己該要什么,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來生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最好的。”由于人類生命的唯一性,人們在現實世界中抱有的種種遺憾,只能通過虛擬世界進行補償,在故事與想象中實現滿足。從小說、戲劇,到影視、游戲,均反映了這一人類文明的底層沖動。而元宇宙應用的強烈沉浸感、現實感將更有力地賦予我們超越現實,在有限生命內獲得多維人生體驗的可能,如借助數字分身進入游戲空間、在文化場館親歷歷史事件、在電影戲劇中成為故事角色、在社交平臺“自定義人生”,等等。這既能讓人類在虛擬世界得到壓力宣泄與精神治療,也能讓人類想象力得到更加充分的施展空間,為藝術創作、教育培訓等帶來新的機遇。
第二,數字空間的理性分析。元宇宙作為數字化、智能化空間,不僅能為人類帶來精神層面的快感提升與想象力釋放,也能夠通過數據分析的方式更為客觀理性地指導人類現實生活,實現功能層面的價值提升,促進“有意思”與“有意義”的有機統一。以體育健身為例,元宇宙不僅可以讓運動更休閑、更有趣,通過虛擬游戲、虛擬舞蹈、虛擬拳擊、虛擬劃船等形式讓玩家達到健身目的;而且能夠讓運動方式選擇更加精確合理,可以根據體質情況與個人訴求,選擇不同的運動強度、訓練時長以及不同的鍛煉部位,生成個性化的運動方案。在實現實時性數據采集與分析的元宇宙空間中,還能時刻分析運動狀態,如運動姿勢是否標準、體力狀況如何、是否存在損傷風險等,在運動結束后對運動情況進行即時評估與智能分析,實現運動方案的優化完善。
(二)強化消費新供給
元宇宙消費能夠突破現實世界中的要素局限,打通數字世界的壁壘,重構“人、貨、場”的消費供給方式(參見圖3),推動線上、線下消費業態的勢能升級。

⒈人:創造數字人導購新方式
元宇宙中的“人”既包括以人工智能為基礎的虛擬數字人,也包括以真人為藍本的“數字分身”。在消費場景中,商家可創造數字主播、數字導購,消費者也可打造自己的數字化人類鏡像,形成消費服務新方式。
AI驅動的數字主播、數字導購具有比真人員工更為顯著的優勢:一是能夠有效克服真人主播高收費但轉化率難以保證,由于突發負面輿情等導致商業合作存在不確定性等問題。相關數據顯示,直播帶貨的主播坑位費報價通常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傭金分成比例高達20%-30%,同樣能有效帶貨的數字主播將為商家經營減少這一巨大開支;二是能夠針對品牌進行個性化、針對性的主播形象設計,起到“品牌標識+營銷轉化”的雙重作用;三是能夠全天候、全方位地展現解說不同類型的產品,與大規模用戶開展實時化、一對一的交流互動,創造更為優化的消費體驗,從而帶來更為高效的銷售轉化。
消費者還能夠打造屬于自己的“數字分身”進行消費體驗。元宇宙的數字分身既能夠幫助消費者實現瞬間“空間位移”、暢游數字世界,也能夠讓消費者高現實感地“試用”“試穿”各類商品,提前讓消費者多維度感知實體產品使用效果。不僅能夠最大程度降低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保障“所見即所得”的購物體驗;而且能夠讓消費者精準感受不同樣式產品搭配的呈現效果體驗,實現“量身定制”式的消費購買,進而提升消費者滿意度,降低退貨率。
⒉貨:推動數字產品價值提升
在虛實交融的元宇宙空間里,實體產品的生產供給將在數據智能驅動下實現更高維度的價值提升,而數字產品的價值也將因虛實世界的互聯互通迎來價值轉化的更大空間。
第一,實體產品數字化。元宇宙技術能夠在虛擬空間打造實體產品的數字孿生體,實現各類物理屬性的數字化映射,打造可復制、可拆解、可轉移、可刪除的數字鏡像,通過仿真監測、模擬實驗、虛擬裝配等形式,實現產品設計、生產、運營、服務各流程的分析預測,以最優化的數字結果指導實體產品改進迭代,形成以數據驅動產品全生命周期優化升級的閉環。此外,元宇宙還能形成超越現實的產品供給,如能讓消費者近距離觀察研究、體驗制作藝術珍品甚至已經“消失”的文物。
第二,數字化的虛擬產品。在當前的元宇宙應用中,數字藝術品、數字服裝、數字房產等一系列數字產品形態已具雛形。未來隨著技術水平的不斷提升與操作門檻的不斷降低,人們的元宇宙消費習慣逐漸養成,虛擬化的數字產品將具有更為豐富、更為精細的市場供給,從而具備更高的貨品價值。而在區塊鏈等技術的賦能下,數字產品能夠實現有效確權,進而具備交易、流通、收藏等交換價值。2021年3月,在英國拍賣行佳士得舉辦的數字藝術品(NFT)拍賣會上,藝術家Beeple的數字作品以高達6934萬美元(約4.51億人民幣)拍賣價格成交。該藝術品不存在實體作品,僅是通過應用了加密技術的數字形式打造呈現。元宇宙技術不僅拓展了產品的邊界,還將深刻改變產品的收益分配模式。由于區塊鏈技術的可追溯性特點,已出售產品的歷次交易仍可以被追蹤,因而創作者可以在后續交易中獲取一定比例的費用分成,這將進一步激發大眾創造熱情,從而形成更為豐富的產品供給。
⒊場:打造數字消費新場景
在物理空間、數字空間、心理空間三元融合的元宇宙空間中,消費場域的建設、經營、服務等各環節都將實現虛與實、線上與線下、人工智能與人之智慧的有機融合。
第一,虛實互動的場景搭建。元宇宙既可實現物理世界在數字世界的鏡像化投影,也可將思維意識編輯轉化為數字信號進行呈現,將心理世界由內隱狀態外化至現實空間,實現三元空間融合的場景建設。這種虛實交互的場景不僅可以在線上完成,也可通過AR技術在線下購物場所得以實現,借助數字建模與光影信號搭建出一個個氣勢恢宏、美輪美奐的購物中心,能夠根據不同季節、不同天氣、不同節日調整裝修風格與建筑元素。
第二,超越坪效(計算商場經營效益的指標, 指的是每坪的面積可以產出多少營業額)的經營方式。元宇宙的數字化消費場景一方面將有力破除傳統線下經營方式對于場地、面積等的限制,節省房租、水電、人力等系列成本,能夠全方位、動態化、無限量地陳列展現各類商品,讓店鋪經營效益超越坪效,讓用戶目力所及之處均是商機;另一方面能優化既有線上交易的消費體驗,用戶在切換不同商品時無需退出當前頁面進行二次搜索,可實現像線下購物場景的“隨逛隨買”。
第三,智能創新的運營服務。借助元宇宙技術,商家可通過更為高效的導流引流方式,實現更高的消費者進店率、更長的駐留時間。一方面以智能化方式吸引流量,以動態吉祥物、數字景觀、虛擬指示牌等新奇形式吸引消費者目光。另一方面以互動式的方式實現流量引配,例如通過特定地點下起的“紅包雨”、特定路線的“打卡拼圖”等形式,能在無形之間引導消費者的游逛路線,讓商場對購物冷區、熱區進行更為動態高效的調配。
三、元宇宙新型消費需要解決的三大問題
元宇宙作為一種創新事物,也意味著面臨新挑戰、解決新問題。技術產業不成熟不理性,虛擬世界對現實規則產生巨大沖擊、數據安全加倍放大是推動元宇宙新型消費健康規范發展必須直面的關鍵課題。
(一)未來愿景與現實的巨大差距
元宇宙的發展將是一個漸進性的過程,作為新生概念必然要經歷一個較為漫長的發展探索過程。如何能在推進技術發展的同時兼顧成本收益,如何能在鼓勵商業創新的同時打擊投機炒作,是政產學研各方主體需要面對的重大問題。
第一,技術發展還處于萌芽探索期。元宇宙作為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綜合集成,對技術的先進性及各項技術的融合性提出了高要求,但目前的技術發展水平還遠達不到元宇宙成熟應用的要求。從其主流技術來看,在基礎通信方面,元宇宙信息海量繁雜且交互無處不在,需要高帶寬、高并發的實時數據通信,然而現有5G技術卻難以滿足如此巨大的實時數據通信需求,可能要通過6G甚至7G才能得以實現。在算力方面,元宇宙應用空間廣闊、并行使用人數眾多,數據量將會出現爆發式增長,以現有的云計算水平是無法承載的。在顯示方面,元宇宙要求沉浸式的體驗,需要畫面流暢、銜接自然,但就當前AR/VR技術發展水平而言,無論是顯示器件還是圖像處理及渲染算法,都難以實現這一愿景,大多存在著刷新率低、分辨率低、解析度差、額外延遲、畫質損耗、色偏嚴重等問題,容易引發紗窗、拖尾和抖動,進而帶來視覺疲勞和眩暈感,無法滿足元宇宙VR近乎720度的全景顯示要求。以刷新率為例,若要最大程度提高畫面的流暢度,減少延遲和重影情況,至少需要高達180Hz的水平,但目前現有的大部分VR頭顯刷新率僅僅在70-120HZ之間。在交互方面,元宇宙應用要求對用戶行為甚至心理態勢的全方位感知,需要捕捉外觀、姿勢、位置、行為、生命體征,甚至腦電波等,需要高性能、高可靠且輕便靈活的新型可穿戴傳感器,這也有待技術的進一步突破。據Gartner公司最新發布的“2021年新興技術成熟度曲線”可知,元宇宙的諸多相關技術都還處于初級的萌芽期,距離生產成熟期還有很遠,例如人工智能增強設計、多重體驗、基于物理信息的人工智能等;從技術成熟年限來看,包括數字人類、人工智能驅動的創新等技術達到生產成熟期需要的年限更是需要超過10年。在技術尚未發展成熟的情況下,元宇宙場景制作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財力。在2021年4月英偉達發布會上,出現了約14秒左右的虛擬黃仁勛(英偉達CEO)畫面。據英偉達表示,這14秒畫面的編輯需要上千張各種角度的照片,從面部表情到行為舉止的全身3D建模。有數據顯示,虛擬數字人視頻的成本在每秒8000元至1.5萬元不等,一張圖片經費也要幾千元。
第二,商業模式尚不清晰。目前,元宇宙產業處于早期階段,消費領域的主要場景僅為游戲,短時間難以充分滿足更加普遍的日常生活、生產工作等需求,不能實現應用的廣泛普及和擁有堅實的用戶基礎,也就難以建立自主循環的良性產業生態。就游戲場景而言,當前VR游戲行業以硬件和終端設備銷售、線下體驗館項目為主要的收入來源,而后者才是元宇宙應用良性運轉的核心。就當前的體驗項目而言,一是具有吸引力的優質項目稀缺,二是技術掣肘用戶體驗,導致用戶一次性消費居多,復購率較低,難以形成穩定充足的持續收入。在技術尚不成熟、商業模式并不清晰的情況下,目前的元宇宙行業雖然看似火熱,但實則泡沫成分居多。據天眼查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2月,我國現有510余家名稱含“元宇宙”的企業,其中超93%的企業成立于1年內。很多公司在元宇宙項目還處于研發階段,沒有相關技術或產品落地的情況下就進行大肆炒作,為規避監管,不少公司并非通過正式公告宣布對元宇宙的布局,而是繞道投資者互動平臺、業績說明會、投資者關系活動等釋放消息,被監管問詢后再火速澄清??傊?,在創新左右生產生活、科技定義一切的科技資本主義時代,元宇宙這類故事多、概念新的素材勢必被資本追逐,并快速生成泡沫。泡沫的生成將會對產業發展形成重大負面影響,這是元宇宙發展必須警惕的關鍵課題。
(二)元宇宙與夢宇宙的倫理挑戰
元宇宙作為高度沉浸的數字世界,將對現實世界的規則秩序帶來巨大挑戰,既有當前網絡問題的延伸與放大,也有原生性的全新新挑戰。
第一,數字成癮問題?,F有的網絡空間僅僅是“隔屏對話”,通過聲光電的組合刺激就造成了巨大的媒介成癮問題。實現了全感官模擬、深度沉浸式的元宇宙消費形態,將對人類形成更為強大的吸引力。這可能導致很多人徹底拋棄現實中的身份和感受,變“虛擬”為“現實”。沉迷于數字化構筑的“夢宇宙”之中,成為現實社會里的“元宇宙隱形人”,而“普羅透斯效應”的存在,又會使得用戶在虛擬世界中的所知所感會通過自我感知的轉變而投射到現實社會,改變其現實行動與道德認知,從而讓當前網絡成癮引發的種種問題,包括社交恐懼、社會疏離、自我封閉、網絡暴力、群體極化等上升到新的高度。
第二,社會價值觀沖擊。根據美國戰略問題專家布熱津斯基提出的“奶頭樂戰略”,若打造大量的娛樂信息和充滿感官刺激的產品(如網絡、電視、短視頻),將使得民眾長期沉迷與終日追逐此類消遣娛樂,就好比早已斷奶的成年人仍在毫無意識地吮吸奶嘴。虛擬世界里毫不費力的快感獲取替代了現實生活里專注與奮斗之后才能產生的充實感和獲得感,長期如此就會進入“娛樂至死”的狀態卻渾然不自知,這勢必會帶來社會文化精神的枯萎。若對元宇宙發展保持放任態度,則其集體成癮、社會娛樂化風險隱患將對整個社會價值觀、社會發展帶來巨大挑戰。
第三,人類進步停滯風險。從本質來看,元宇宙是對現實世界的模擬和再創造,盡管承載了一定的人類想象力,但元宇宙的所有知識和構件都是已知的。這意味著人類在元宇宙內的任何活動都不能產生新的知識,只是把大量的時間精力投入到既有知識的重復挖掘之中,從而拖累人類文明的知識進步進程。不加約束的元宇宙可能會引發人類走入文明演化的另一條道路,“陷入已知和確定性場景中形成的文明安樂漩渦,從而使得人類文明撞入高級的無形之墻上”。
(三)現實法律體系與虛擬世界的碰撞
當今法律體系是基于現實世界而設立,難以完全適用于數字建構、虛實交互的元宇宙空間。當現實世界中的人、物、場經過數字化的映射與表達后,將可能越過傳統法律框架的合法邊界。如何構建虛實融合世界的規則體系,將是未來政策制定的難點與重點。
第一,數字人。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虛擬數字人將具備越來越高的自主性,能夠進行作品創作、發表言論、從事交易等,那么這將對當前以自然人為主體的法律體系帶來巨大挑戰。一是這些獨立自主的虛擬數字人是否能具備法律主體資格?二是虛擬數字人的法律行為性質應當如何認定,如其自主創作文字、圖像、設計等作品成果,是否能夠被視為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其著作權歸屬為何?三是其行為后果責任應當如何承擔,如創作作品發生侵權、傳播謠言信息、散布不良內容、虛假宣傳等,應當如何進行規制和處罰?尤其是在“算法黑箱”的技術機理下,即使是人工智能開發者本身也無法預見人工智能經過自主學習之后能產生怎樣的結果,那么這種情況應當如何歸責處置?四是其行為是否應當受到和真人等同的規制?是否具備相同的效力?以數字主播的帶貨行為為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但顯然,虛擬化的數字主播不可能實現產品服務的實際使用,因此其行為的合法合規邊界還有待進一步商榷。
第二,數字產品。元宇宙中的產品既包括個人購買的物品,與“財產保護”等問題息息相關;也包括個人創作的產品,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由于元宇宙產品的虛擬化、數字化特征,其相關法律保護面臨著新的課題。對于個人購買物而言,在區塊鏈、NFT等技術的加持下,元宇宙世界中將出現大量高度價值性的數字產品,具有有限性、排他性,價值可以被量化且能在市場中流通交易,因而需要與實體財產一樣,受到法律保護。但由于傳統民法對于財產的保護是建立在實物有形、可控的基礎之上,網絡財產的特有性質導致其在納入民法體系之時,出現很大的不適應性。目前關于虛擬財產的定性,業內有物權說、債權說、知識產權說、數據說、新型財產權利說等種種爭鳴,但每種學說均有缺陷,尚未形成統一定論。對于個人創作物而言,個人在元宇宙的創作品,應當如何進行確權及保護?在現實世界中,資源/價值的攜帶者即為其所有者、使用者,但在虛擬空間內流轉的資源/價值,如何才能知曉其歸屬為何?如何實現確權保護,如何追溯每一件數字作品的交易流通,從而避免侵權問題,使得創作者能夠憑借在數字世界中的成本投入轉化落地為現實利益?但與此同時也應認識到,鑒于元宇宙大眾參與、共創共建的特征,賦予了海量用戶進行產品創作的便利和可能。但在使用數字素材進行創作時,用戶很難知曉其知識產權的合理合法利用邊界。解決好上述兩個問題,既是激發元宇宙創作生態活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動元宇宙經濟發展繁榮的重要路徑。
四、推動元宇宙消費健康發展的治理框架
人們對于元宇宙缺乏的不是想象力,而是支撐想象力轉化落地的行動力,這既要求技術迭代的基礎支撐,也需要社會倫理的導向約束,還需要法制規則的建構完善。通過社會多主體力量的協同激勵真正有益于社會進步與人民生活的元宇宙應用快速發展。
(一)搭建“政產學研用資”協同創新體系
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核心技術的研發創新,也需要資金資源的有力支持,還需要宏觀規劃的布局指引。元宇宙的技術創新與應用落地需要搭建起“政產學研用資”六位一體的創新鏈體系,推進各要素、各資源的融合和參與。
第一,加強政府統籌引領。建議各地根據本地實際,充分認識到元宇宙在激發經濟活力、挖掘消費潛力、搶占未來產業等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布局元宇宙產業。其一,場景是技術發展的試驗場,政府部門需要發揮牽頭作用,以成熟應用為牽引和導向加快元宇宙的創新與落地。消費無疑最有潛力成為元宇宙首先落地的重要領域,可結合各地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的建設,在影視、文創、旅游、商業等消費領域先行先試重點打造一批元宇宙示范應用場景。其二,在體制、機制、政策措施上深化改革,通過政策完善為各主體協同創新提供橋梁紐帶、營造有利環境、維護良好秩序。其三,加強包括元宇宙技術咨詢、知識產權、科技轉化、標準創制、獎勵補貼、人才引進、學術交流和產業合作活動等在內的公共服務供給。
第二,協同推進技術創新。元宇宙底層技術包括網絡通信、數據處理、圖像渲染、虛實交互、加密交易等諸多環節,是以多種數字技術的關聯耦合、協同進化為前提,需要多層次、復合型技術人才的支撐。因此要組織好新一輪重大科技攻關和行業共性技術攻關,采用“賽馬機制”和“揭榜掛帥”方式,圍繞元宇宙建模、顯示、傳感、交互等重點環節,突破一批產業鏈關鍵基礎、核心技術、“卡脖子”等薄弱環節,推動元宇宙相關基礎理論、共性技術和應用技術取得突破。要注重下游產業和終端用戶的需求對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促使科技創新向現實生產力的落地轉化,將技術創新的“關鍵量變”轉化為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最大增量”。
第三,推動資本和技術建立利益共同體。技術開發和應用屬于資本密集型領域,元宇宙的應用與發展取決于數字技術的發展速度,而數字互聯技術的發展速率又取決于資本與技術的深度合作能力。資本對技術有渴望,技術對資本有需求,要推進資本和技術結為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共同體,支持技術研發創新,激活成果轉化價值。在技術創新研發階段,可充分發揮天使投資和創新基金作用;在成果轉化階段,可通過科技貸款、科技保險、科技資本、創業風險投資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多種方式予以支持。政府除了采用財稅手段支持、鼓勵開辟信貸綠色通道等傳統手段之外,還可通過產業引導基金,采用“母基金+直投”的方式撬動其他社會資本,形成孵化技術創新的良好生態。
(二)化“文明歧點”為“文明奇點”的治理導向
可以說,元宇宙是決定人類文明發展究竟是“奇點”還是“歧點”的關鍵節點,因此必須在雛形之時就明確其基本導向與倫理原則,確保人類文明演化的正確方向。
第一,堅持現實為主的價值錨點。盡管社會的網絡化、虛擬化不斷加深具有趨勢的必然性,但需明確人類的未來絕不是在0與1的“夢宇宙”中“內卷”生存,而是對星辰大海和現實世界的探索追尋,要文明之光灑向更深遠的空間。這不僅需要政府的引導和規制,也需要技術和資本的自覺與自治,更需要全人類的自我警覺。
第二,堅持人本主義的原則導向。任何新技術、新業態的運行活動都需要以人類生命健康權、人格尊嚴等作為底線。據2019年4月歐盟人工智能高級別專家組正式發布的《可信賴的人工智能倫理準則》(Ethics Guidelines for Trustworthy AI),是將尊重人的自主性、預防傷害作為AI系統的基本倫理準則,這也同樣適用于元宇宙領域。元宇宙的設計運行應遵循以人為中心的原則,不應該引發、加重對人類的負面影響,確保個人和組織不會受到不公平的偏見歧視;元宇宙需要被應用于支持人類的領域,需要保護人類的尊嚴和身心健康,并致力于創造有意義的工作。
第三,前置性設定治理規則。當人們養成對元宇宙的使用依賴時再進行規制必然是遲緩且難以奏效的,這需要我們一開始就在元宇宙場景構建、內容開發、主要功能等領域設置系列前置性的規則,包括應用創新要以人身安全為底線和前提,保護消費者和用戶的身心健康,保護個人數據與隱私,避免極端化的團體思維和社會分裂等。
第四,引導元宇宙服務于現實經濟社會和治理需要。元宇宙既具有促使全人類掉入虛擬化陷阱的“歧點”隱患,也具有推動人類生產力飛躍進步的“奇點”潛力。要充分發揮元宇宙“以虛補實”的作用,將其作為驅動技術創新、帶動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傳統行業轉型的“試煉場”,作為創新驅動高質量供給、創造多層次新需求的“加速器”,從人類文明的高度來進一步激活數字經濟勢能,促進實體經濟社會建設。
(三)基于虛實平衡與虛實銜接的規則設計
對于元宇宙新型消費的政策制定應從元宇宙定位出發——既不是獨立于現實的虛擬空間,也不是現實世界的簡單映射。因此一方面應把握好現實世界規則的銜接與適用,另一方面應根據其數字原生性進行政策創新。
第一,穿透表象,從“虛擬”中找回“實體”的存在。元宇宙并非完全虛擬、獨立運行的單體空間,而是與現實社會交織共生的孿生世界。元宇宙的行為、交易、場景背后都有人的存在,現實人的一舉一動仍然需要遵循現實世界的法律規則。如虛擬數字人的本質是現實人在元宇宙的思想行為投射,是背后人類主體(人工智能的設計者、制造者以及使用者等) 為達到預定目標而通過計算機程序所設定的算法實施一定行為的方式和方法,故而是一種法律行為而非法律主體。因此對于背后的人類主體之規制當然適用于現實世界的規則,包括行為能力判斷、法律行為效力等都可依照既有民事規范來解決,不過在身份形式、司法證據運用、權利救濟途徑方面有所差異。任何人不得借助虛擬數字人的身份遮掩以施行損害他人的行為,同時借由虛擬數字人的經濟活動收益也應歸屬于自然人。同樣,對于元宇宙平臺而言,亦應當遵守平等、公平、誠信的市場原則,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道德、公序良俗,承擔起公平競爭、平等治理、開放生態、數據管理、內部治理、風險評估、風險防范、安全審計、個人隱私與信息保護、網絡黑灰產治理等主體責任,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第二,創新思維,跳出原有的“實體”“有形”框架。面對元宇宙這一新事物,不能采用老辦法進行研究規制,其虛擬性、數字化的特征不能拘泥于現實有形的規則,應采用開放探究性策略進行靈活性與創新性的規制。一是以技術為基點的規制創新。由于元宇宙是以區塊鏈技術作為底層基礎設施,以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為運作方式,可將制度規則內化于技術之中,依托區塊鏈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體維護、公開透明等特點進行身份、財產等方面的法律登記與認證,并將法律程序轉化為智能合約語言,使得元宇宙能夠自動按照智能合約規則進行自運轉、自治理、自演化。如在數字作品確權保護方面,可基于區塊鏈進行認證,通過智能合約來設定不同權利、使用次數等條件的許可費,創作者、使用者等主體在交易使用時可進行自動結算。二是以實踐為導向的路徑創新。如在數字財產保護問題方面,現有的諸多保護路徑爭議,無論是現有的物權說、債權說,還是數據說、知識產權說、新型財產權利都是基于虛擬財產的某項特質作為依據,每項學說都不能完全適用。因此不如放棄繁瑣的理論爭議,著眼于司法的現實問題解決,對不同虛擬財產采取差異化的保護路徑。首先判別該數字產品是否應當視為虛擬財產進行保護,其次基于采用具體場景進行針對性的司法應用,如運營商與用戶的爭端可基于《網絡服務合同》而采取債權的保護路徑,而用戶與用戶之間包括虛擬財產被盜等在內的爭端可采用物權性的保護路徑。為實現法律適用的規范和統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可通過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等方式為各級法院處理類似案件提供指引和參考。
五、結語
發揮元宇宙在新型消費中的引領推動作用,既是順應新一代產業革命和技術革命趨勢,發掘我國全球最大互聯網消費群體、互聯網創新發展世界領先優勢的必然結果;也是應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新變化,以新型消費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助推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選擇。元宇宙新型消費潛力無限,但同時也問題凸顯。如何在規劃布局上正視未來愿景與當下現實的差距,既能仰望星空,搶占新興技術的發展制高點,也能腳踏實地,在收益和成本之間取得平衡。如何能在政策體系上創新完善,構建一套能夠約束物理世界、數字世界、人類內心世界三元空間的法規體系。如何能在安全層面通過技術創新與規則強化,在最大限度釋放元宇宙價值的同時,也能最大程度實現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這有待政產學研各主體集思廣益、緊密聯動,從政策、技術、標準等各個方面多措并舉,實現元宇宙應用的健康規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