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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1來源:他比光暖瀏覽數:741次
隨著數字經濟時代的到來,數據已經成為新型生產要素,重要地位依然凸顯。其衍生而來的數字經濟邊際成本極低,多服務一個客戶的邊際成本接近零,因而具有強大的規模經濟優勢。圍繞數據要素國家層面提出更高要求,如《“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到2025年,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初步建立。數據資源體系基本建成,利用數據資源推動研發、生產、流通、服務、消費全價值鏈協同。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成效顯現,數據確權、定價、交易有序開展,探索建立與數據要素價值和貢獻相適應的收入分配機制,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
為深入貫徹國家戰略,各地在數據交易方面的探索力度不斷加大,先后成立了大數據交易所。大數據交易所應當擔負起組織領導數據的規范、有效交易的責任。
三大數據交易所基本情況比較本文整理了三大數據交易所的基本信息,整合為架構模式、注冊資本金、交易類別、品種劃分、交易品種數量、合作機構數、交易方式、合約形式、數據確權服務、交易系統、數據類型、交易指南、數據儲備、技術支撐、合規保障、交易范式共15項基本內容。表 1 三大數據交易所基本情況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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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大數據交易所 |
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 |
上海數據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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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構模式 |
原混合所有制公司制,計劃股改為100%國資公司制 |
國資主導公司制 |
國資主導公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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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金 |
5000萬元 |
2億元 |
2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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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類別 |
數據源、模型算法等八大類 |
數據服務、API、數據包、數據報告等四大類 |
金融、交通、通信等八大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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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劃分 |
按行業、數據類別 |
按數據類別 |
按合作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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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種數量 |
4000+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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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機構數 |
2000+ |
6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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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撮合交易 |
新型數據交易系統IDeX |
系統性的數商體系,包含數據交易主體、數據合規咨詢、質量評估、資產評估、交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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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形式 |
數據招投標 |
基于區塊鏈的“數字交易合約”,涵蓋交易主體、服務報價、交割方式、存證碼、數據、算法和算力等 |
標準化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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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確權服務 |
簡單提供 |
提供數據確權、測試沙盒等 |
整理并規范化數據產品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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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統 |
自主開發、7×24小時永不休市 |
基于區塊鏈的新型交易系統IDeX |
全數字化數據交易系統,保障數據交易全時掛牌、全域交易、全程可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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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類型 |
由基礎數據轉為定制化數據 |
原始數據+成品類數據+個性化數據 |
成品類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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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 |
已經牽頭發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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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儲備 |
/ |
與北京政務資源網的聯通和金融公共數據專區的對接 |
與多家合作單位對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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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撐 |
/ |
基于區塊鏈構建交易連續、真實、可追溯的高可信“動態交易賬本” |
提供數據產品登記憑證。通過登記憑證和交易憑證的發放,實現一數一碼,可登記、可統計、可普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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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保障 |
/ |
對交易參與主體實行準入審核和分級管理 |
不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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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范式 |
直接交易 |
數據可用不可見,用途可控可計量 |
通過登記憑證和交易憑證的發放,實現一數一碼,可登記、可統計、可普查。 |
三大數據交易所特色服務分析本文將三大數據交易所的特色服務進行提煉分析,總結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成立之初定位相對模糊,所提出的目標也脫離實際,導致發展緩慢。但自2019改組之后,定位調整為“一平臺、三中心”,明確了功能與目標,為交易所的后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是大數據交易平臺。主要依托貴陽大數據交易所自主研發的數據交易系統而構建。今年重點打造開源的數據交易生態,賦予交易會員更多權限,激發會員數據交易活力。對于擁有數據源或者大數據產品的會員,將在本次大數據交易所戰略升級中,從大數據交易平臺獲得運營維護“線上”店鋪的自主權限。數據需求方可以通過數據招投標,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定制化開發的所需數據或者產品。大數據交易所將優化平臺服務,全力保障交易安全。
二是區域服務中心。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在全國新增10個區域服務分中心,輸出貴陽大數據交易模式,依托所匯聚的海量、多維數據,支撐服務分中心所在地及周邊區域“深化”大數據應用,同時加強與當地政企之間的大數據交流合作,激活當地及周邊數據資產,促進數字經濟發展。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按照“統一管理,獨立運營,資源共享,協同發展”理念,已在全國布局11個區域服務分中心,積累了成功經驗。區域服務分中心的擴軍,勢必加速跨地域、跨行業數據要素流通融合,推動數據資源化、資產化、資本化,使數據在廣泛應用中價值最大化。
三是單品種數據交易中心。聯合垂直行業龍頭企業建設200個單品種數據交易中心,驅動單品種數據流通,服務單品種產業健康發展,助力相關大數據應用。垂直行業龍頭企業優先從大數據交易所已有會員中篩選,擁有數據源者加分。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始終支持大數據公司、創業公司二次開發、二次利用,創造“蘇打水”“可樂”等具有衍生價值的大數據產品,促進大數據“雙創”。大數據交易所還將建設大數據創新中心,支持大數據“雙創”的同時積極投身其中。
四是大數據創新中心。依托大數據創新中心,探索數據招投標、數據期貨、數據認證等創新業務,引領數據交易產業創新。其中,數據招投標業務是大數據交易所“以需求為導向”的重要創新,旨在帶動平臺數據定制化服務,滿足需求方合理訴求,加速數據流通。
(二)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圍繞數據交易存在的數據安全、供需不平、服務匱乏、配套滯后、技術落后等難點痛點,以五平臺建設為基石,著力打造符合國家戰略與市場需求的數據交易平臺。
一是權威的數據信息登記平臺。建立北京市統一的數據管理規則和制度,建立以信息充分披露為基礎的數據登記平臺,明晰數據權利取得方式及權利范圍。與北京市政府對接,開放公共數據,企業可在北數所內免費或有條件使用數據登記平臺數據開發數據產品。構建規范的數據產品庫,利用區塊鏈技術、數據安全沙箱、多方安全計算等方式,全面提升數據登記的安全性、合規性、保密性。
二是受到市場廣泛認可的數據交易平臺。以公開公平公正為核心,建立數據產品交易規則和業務規范,建立數據確權工作機制,形成價值評估定價模型,健全報價、詢價、競價、定價機制,構建高效的交易服務流程,搭建區塊鏈數據產品交易系統。數據產品范圍包括商業數據、數據分析工具、數據解決方案等。交易類別主要有以下四類:數據產品所有權交易、數據產品使用權交易、數據產品收益權交易、數據產品跨境交易。
三是覆蓋全鏈條的數據運營管理服務平臺。制定數據中介服務機構運營管理制度,嚴格數據中介服務機構準入,培育專業的數據中介服務商和代理人。建立全鏈條數據運營服務體系,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數據清洗、法律咨詢、價值評估、分析評議、盡職調查等服務。
四是以數據為核心的金融創新服務平臺。探索開展數據資產質押融資、數據資產保險、數據資產擔保、數據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服務。提供質押標的處置變現、風險代償和評價估值服務。探索央行法定數字貨幣在北數所數據交易支付結算中的應用,打造符合數據交易特征的支付結算體系。
五是新技術驅動的數據金融科技平臺。深入挖掘多方安全計算在數據安全、數據應用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數據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合理剝離,促進新技術,發揮交易平臺線上交易、智能評估、智能撮合、風險提示等功能。通過接入北京市交易場所監管系統、北京市交易場所登記結算系統,納入北京市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試點,實現對交易過程、資金結算的實時監測。
(三)上海數據交易所上海數據交易所雖然成立不久,但率先提出五個首發,通過一系列創新安排,解決確權難、定價難、互信難、入場難、監管難等數據交易的關鍵共性難題,助力數據要素交易市場培育。
一是全國首發數商體系,全新構建“數商”新業態,涵蓋數據交易主體、數據合規咨詢、質量評估、資產評估、交付等多領域,培育和規范新主體,構筑更加繁榮的流通交易生態。
二是全國首發數據交易配套制度,率先針對數據交易全過程提供一系列制度規范,涵蓋從數據交易所、數據交易主體到數據交易生態體系的各類辦法、規范、指引及標準,確立了“不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則,讓數據流通交易有規可循、有章可依。
三是全國首發全數字化數據交易系統,上線新一代智能數據交易系統,保障數據交易全時掛牌、全域交易、全程可溯。
四是全國首發數據產品登記憑證,首次通過數據產品登記憑證與數據交易憑證的發放,實現一數一碼,可登記、可統計、可普查。
五是全國首發數據產品說明書,以數據產品說明書的形式使數據可閱讀,將抽象數據變為具象產品。
三大數據交易所發展成效與成因分析基于基礎信息、特色服務和發展成效的梳理,對三大數據交易所進行成因分析。
(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經營不善,未有成效。其自2015年4月14日正式掛牌運營以來,一直不溫不火,貴交所官網從2018年以后就不再對外公布交易額、交易量等數據交易動態,不公開是因為沒有什么成交量,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幾乎找不到有效成交的記錄。此前每年的交易量不也過數百萬元,與成立之初設定的上億規模年交易量目標相去甚遠。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持股結構不合理。交易所成立之初,貴州省政府通過三家國資持股35%,為第一大股東,其余65%皆為民營股東。其中,民營公司位居第二大股東,但其總裁卻成為實際控制人,第二大股東擔任控制人,極易導致腐敗等情況發生。
二是管理層未盡責。此前交易所的經營管理層不僅沒有起到協同作用,反而還制約了交易所的發展。
三是內部監管機制不健全。未能有效監管實際控制人多次涉及非法資本運作,多次繞開交易所私下與交易所的客戶進行項目合作,未能及時制止這類情況發生。
四是業務模式未更新。貴交所實際上是一個中介平臺,主要業務是撮合買賣雙方在平臺交易,并收取傭金。這種業務模式未能進行交易的標準化,不可能做成全國性的數據交易業務。
(二)北京大數據交易所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此前發布了數字交易合約、首批數字經濟中介服務商、醫療數據算法創新應用等系列數字經濟創新發展成果。近期又相繼推出全國首個新型交易模式、全國首個數據交易指南、全國首個加密交易平臺、全國首個數據交易聯盟、國際化的數字經濟中介產業體系。其取得明顯成效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開展創新試點工作。將新技術運用到數據交易領域,開發出基于區塊鏈構建交易連續、真實、可追溯的高可信“動態交易賬本”和新型交易系統IDeX。
二是擁有優質的應用市場。背靠大城市,擁有大量數據來源和使用場景,并與北京政務資源網的聯通和金融公共數據專區的對接。
三是保障公信力和支撐度。采用由國資主導的公司制并由多個合作企業混合持股的模式,不僅保障了交易所的公信力,還增加了股東支持的力度。
四是維護數據安全。對交易參與主體實行準入審核和分級管理,并提出“數據可用不可見,用途可控可計量”,確立了數據安全保障的機制,保障數據安全。
(三)上海大數據交易所上海大數據交易所因為成立時間尚短,沒有體現較多成績,但發展形勢良好,配套規則體系正在加快建立,后期可期。對大數據交易所發展的啟示通過梳理三大數據交易所發展成效與原因探求,總結出大數據交易所發展建設的幾點啟示:
(一)培育政府授權運營主體多層級與多元參與、安全與負責的數據交易體系建設,需要構建由數據提供方、購買方、中介服務方、監管方和交易場所組成的數據交易生態,通過生態建設促進數據市場加速壯大。
一是構建多元主體參與的運營機制。按照“市場引導、安全有序、公開公平”原則實現政府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建立組織架構健全、職責邊界清晰的數據授權架構,明確數據提供方、監督方、運營方和相關的職責分工,建立多層次、相互銜接的運行機制。
二是明確運營主體資質和權責。包括第三方數據交易機構、數據源機構等在內的數據交易主體的資質和權責,制定數據交易的負面清單,對數據交易市場的價格進行調整和優化,保障數據流通的合規性和安全性,防止數據壟斷與濫用。
(二)探索新型交易模式數據交易作為新型生產要素交易形式,亟須與之匹配的新型交易模式,并在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建立起全流程管理與監督體系,做到全流程管理、全細節覆蓋,逐漸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交易模式。北京數據交易所率先落地新型交易模式,創建了基于區塊鏈的數字交易合約。“數字交易合約”是數據提供商、應用商和服務商共同達成的數字交易約定,涵蓋交易主體、服務報價、交割方式、存證碼等信息,是交易連續、真實、可追溯的高可信“動態交易賬本”,不僅突破了單一數據買賣的傳統初級模式、發展為涵蓋數據、算法和算力的組合交易模式,還擴展了數據資源的價值實現范圍,把算法、算力及綜合服務應用也變成了可供交易的數字資產。此外,還應探索數據資產質押融資、數據資產保險、數據資產擔保、數據資產證券化等創新型金融服務。
(三)深挖數據要素應用場景結合我國資源稟賦和發展現狀,以提升公眾、企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目標,以實際價值與應用效能導向,選擇中小企業融資、醫療健康、智慧交通、智能制造、復工復產、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環境保護、流動人員管理、社會救助等群眾關注、迫切性高以及具有一定特色優勢的產業區域為試點,廣泛整合相關行業的數據資源、進行定向共享開放,聚合各方力量,研究創新產品與服務,構建產業生態,探索數字化運營模式,作為公共數據要素聚合應用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北京數據交易所打造標桿性應用場景,用數據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以金融領域應用場景為例,借助北數所平臺IDeX系統,北京金融公共數據專區中的高價值政務數據與銀行金融數據進行融合之后,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的“普惠金融數字畫像”“企業貸后預警”等數字金融服務悉數落地,“小微業主貸”“小微普惠貸”等業務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開展。
(四)完善數據市場監管體系從多元參與、明確職責、創新方式方面入手完善數據市場監管體系,保障數據市場有序發展。
一是構建多元主體參與的監管體系。在政府部門總體監管、大數據交易平臺具體監督、行業協會協助監管的原則指導下,構建一套政府部門、交易平臺、行業協會分工明確、相互協作的監管體系和規范體系。
二是明確監管主體職責和內容。監管內容包括平臺監管和數據源監管,政府管理部門應對平臺是否完成其監管職責進行監督,并可委托中國互聯網協會行使必要的監督職責。數據源監管是指對數據的脫敏監管、質量監管、價格監管,大數據交易平臺作為數據市場的關鍵主體,承擔著對交易數據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核義務。
三是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水平,實現協同監管、全面監管、智慧監控、動態監控、精準監控。
(五)強化數據安全保護機制以管理機構為核心,明確監管途徑,不斷強化數據安全保護機制,為保障數據安全夯實基礎。
一是建立專門的數據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依據相關的法律、制度對政府開放數據的管理和服務進行安全風險的評估,并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負責治理。
二是發揮行業機構的監督職責。應當通過自律規則等方式不斷加強數據監測和記錄,完善安全漏洞的審核發現體系,避免企業內部人員泄露數據行為。
三是利用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的特征,增加數據傳輸加密性,降低數據泄露風險。如北數所就提出“數據可用不可見,用途可控可計量”的交易范式。四是建立個人隱私泄露影響評估機制,將隱私泄露影響的評估嵌入到政府開放數據監管的每一個環節,成為政府數據開放利用中常態化的工作方式。